焦歆益,李玉英,封俊.甘肃省293例肇事肇祸案件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分析[J].四川精神卫生杂志,2018,31(5):464-467.,Analysis on forensic psychiatric expertise in 293 troublemaking cases in Gansu province[J].SICHUAN MENTAL HEALTH,2018,31(5):464-467
甘肃省293例肇事肇祸案件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分析
Analysis on forensic psychiatric expertise in 293 troublemaking cases in Gansu province
  
DOI:10.11886/j.issn.1007-3256.2018.05.016
中文关键词:  司法精神医学鉴定  肇事肇祸  甘肃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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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单位
焦歆益 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 
李玉英 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 
封俊 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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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摘要:
      目的 了解甘肃省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现状与特点,探讨精神病患者的涉案特征,为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的预防和评估提供参考。方法 对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3年3月-2016年2月的293份司法精神医学鉴定资料的人口统计学及犯罪学特征进行分析。结果 293份鉴定资料中,男性201例(68. 6%),女性92例(31. 4%),男女涉案比例为2. 18∶1;男性和女性的平均年龄分别为(36. 47±11. 63)岁和(35. 21±11. 38)岁;初中及以下受教育程度者209例(71. 3%);有精神障碍者283例(96. 6%),无精神障碍者10例(3. 4%);凶杀案113例,占刑事案件的47. 3%;完全责任能力者24例(8. 2%),限定责任能力者100例(34. 1%),无责任能力者169例(57. 7%)。结论 甘肃省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以中青年男性为主,多无业且受教育程度较低,刑事案件比例较高,以凶杀、伤害案件为主,作案时多伴幻觉、妄想等精神症状,多无责任能力。
英文摘要:
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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